区直有关部门(单位)、事业单位:
为促进公益事业发展,加强事业单位依法规范运行,充分发挥事业单位业务范围清单效能,现就事业单位业务事项调整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已进行法人登记的事业单位。
二、梳理报送事业单位业务事项
各事业单位要根据设立、整合及职责调整情况,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本单位业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填写《事业单位业务事项登记表》(附件1)和《XX单位业务事项汇总表》(附件2)。
三、报送要求
主管部门对所属事业单位提报的业务范围清单进行审查后,分别加盖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于12月25日前报送至区委编办(政府办公楼101室),同时报送电子版。
今后,各部门(单位)要严格落实业务范围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在事业单位职责调整10个工作日内,向区委编办报送事业单位业务事项调整申请。
联 系 人:王健
联系电话:4276317
联系邮箱:cpxsyk@lc.shandong.cn
附件:1.事业单位业务事项登记表
2.XX单位业务事项汇总表
中共茌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1
事业单位业务事项登记表
单位名称: 举办单位:
事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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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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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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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实施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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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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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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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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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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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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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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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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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业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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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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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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