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茌平县兽药厂、山东省茌平县畜牧饲料厂列入异常信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5 8:58:06 信息来源:茌平机构编制网 文字大小: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浏览次数:29642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共聊城市茌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事业单位法人异常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因茌平县兽药厂、山东省茌平县畜牧饲料厂未进行年度报告公开,现将其列入异常信息。
特此公告!
聊城市茌平区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4日
鲁公网安备 371523020001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