茌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各股室(局、办、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我办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的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涉及机构编制系统稳定发展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和作风问题的恶势力,铲除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实现我县机构编制系统的和谐稳定,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处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分子,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影响机构编制系统和谐发展,实现全县机构编制系统治安持续稳定。
三、工作任务
1.面向社会、本系统公布举报电话、信箱。
2.组织力量深入机构编制领域所涉及部门(单位),访民声、听民怨,通过各种渠道搜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鼓励群众大胆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
3.从机构编制系统执法数据、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方面全面排查,集中梳理,分类筛选,逐条核查,从中挖掘涉黑涉恶犯罪线索。
4.各股室(局、办、中心)对本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各项业务进行梳理,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要及时上报办公室。
5.各股室(局、办、中心)要积极对本业务领域管理的行业部门宣传我县扫黑除恶工作,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本单位工作业务,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及时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报送至公安机关、纪委监察机关和县扫黑办综合协调组。
四、工作渠道
揭发举报电话0635-4271023,电子邮箱cpbbzhk@163.com,现场举报设在办公室(县政府316)。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各股室(局、办、中心)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省、市、县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作为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重要举措来抓,作为促进社会和谐,确保社会长期稳定的一件大事来抓,组织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调动积极因素,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二是要担当有责。各股室(局、办、中心)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切实担负起扫黑除恶的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想办法支持县扫黑办和我办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扫黑除恶工作,广泛动员干职工积极参与,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效开展。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落实主体责任制,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三是要认真摸排。各股室(局、办、中心)要鼓励干职工踊跃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充分调动广大干职工参与斗争的积极性。发动干职工通过举报电话、来信来访反映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情况。
四是要做好督查。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单位要认真对待,贯彻落实。对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茌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茌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14日
附件:
茌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高廷泽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副组长:徐海涛 主任科员
成 员:殷鑫 综合室主任
成永奎 科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室(县政府316),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徐海涛同志主持,负责统筹落实全办扫黑除恶工作,定期分析研判机构编制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形势,研究处理各类相关问题。